4.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因甲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甲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1.乙方需承担租赁车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因驾驶员过错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4.非甲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二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乙方不承担由甲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交通违章处罚,乙方如果拒绝接受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向甲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必须为租赁车辆购买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且投保额度不得低于5万元。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3.乙方不能履行第二条第3、4款,甲方可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需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甲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1日提出续租申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续接租赁。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乙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宝博体育。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甲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乙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并对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有监督权。
8.租赁期间,由乙方驾驶司机造成的车辆损坏或破损与甲方无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让租赁车辆提前返回,否则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且乙方还要偿付1000元的违约金。